黎族 主要分布于海南省。自古以来,勤劳勇敢的黎族人民就劳动生息在这个美丽富饶的宝岛上。人口124.78万人(2000年)。
黎族自称“孝”、“岐”、“美孚”、“本地”等。在我国古籍中很早就有关于黎族的记载。西汉曾以“骆越”,东汉以“里”、“蛮”,隋唐以“俚”、“僚”等名称来泛称中国南方的一些少数民族。海南岛黎族先民即包括在这些泛称之内。 “黎”这一专有族称始于唐末。固定于宋代,沿用至今。“骆越”作为“白越”的一支,同黎族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早在秦汉以前,“骆越”的一支就从祖国大陆两广地区陆续迁到海南岛,过着原始母系氏族公社的生活。汉王朝在此设置琼崖和詹耳两郡。唐代在海南岛设置了琼、崖、詹、振、万安等五州二十二县。元朝政府在黎族地区设置土官,利用黎族上层首领统治人民。明、清两代,封建社会生产方式已占统治地位。1840年以后,帝国主义势力的入侵,加重了黎、汉各族人民的苦难。1950年春,海南岛解放。
黎族有自己的语言,黎语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黎语支,不同地区有不同方言。1957年,创制了拉丁字母拼音文字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黎族地区虽已进入封建社会,但发展极不平衡,大部分地区封建地主经济发展较快,已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在五指山腹地,由于山高林密,交通闭塞,仍保留着原始公社制残余的:合亩制”(黎语称“纹茂”,意为“大伙做工”),主要生产资料基本上是合亩公有和几户伙有,但一律交由合亩统一使用,在亩头主持下进行集体劳动,基本上按户平均分配产品。在一些合亩内,生产资料已大部分归亩头一户占有,对亩从进行各种剥削。
黎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