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主要聚居在黔东南和湘鄂渝黔交界地带及广西大苗山、滇黔桂和川黔滇交界地带和海南岛。人口894.01万人(2000年)。
苗族自称为“牡”、“蒙”、“毛”、“果雄”、“带叟”等。历史上曾因地而异,在“苗”字前冠以不同的名称。如“长裙苗”、“短裙苗”、“红苗”、“黑苗”等。解放后,依照苗族人民的意愿统称为苗族。
苗族先民源于4000多年前从黄河流域到长江流域以及长江中游以南被史籍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后来他们不断迁徒,大约在公元3世纪,有一部分当时称为“五溪蛮”的苗族先民沿乌江西上,进入今黔西北和川南,5世纪时,有一部分进入川东、鄂西,9世纪有一部分迁入云南,16世纪时,有一部分南迁落户于海南岛,逐渐形成了现在的分布局面。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苗语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分湘西(东部)、黔东(中部)和川黔滇(西部)三大方言。1956年,创制了四种方言的拉丁字母拼音文字方案。
苗族大约在唐宋年间,逐步进入阶段社会。元明时期,苗族封建领主经济已相当发展。明朝是苗族地区领主经济发展的最高阶段并开始走向解体时期。明朝1502年的“改土归流”政策,使封建领主经济受到削弱,封建地主经济开始兴起。帝国主义的资本输入,一方面把苗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变成了半殖民地经济,一方面又刺激了苗族地区商品经济的发展,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经济萌芽,使苗族地区的经济变成了半封建的经济。
苗族人民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并兼营油桐、油菜、八角等各种经济作物和田七、天麻、杜仲等多种名贵药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