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主要聚居在西藏自治区及青海省的海北、黄南、海南、果洛、玉树等藏族自治州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甘肃省的甘南藏族自治州和天祝藏族自治县,四川省的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甘孜藏族自治州和木里藏族自治县,云南省的迪庆藏族自治州。人口541.60万人(2000年)。
藏族自称“博”,并因地区的不同,有不同的称谓。西藏东部和四川西部称为“康巴”,西藏北部及四川西部、甘南、青海称为“安多娃”,统称“博巴”。“巴”、“娃”,藏语意为“人”。
藏族的先民很早就活动在雅鲁藏布江流域中游地区。从考古发现可知,西藏在远古时期就有古人活动,他们是藏族的先民之一。另据汉文史籍记载,藏族属于两汉时西羌人的一支。当时,甘青一带西羌诸部已与汉朝发生密切关系,而西藏的“发羌”(发,古音读hod)、“唐牦”等部,与甘青诸部已有往来。公元7世纪初期,赞普松赞干布统辖整个西藏地区,建成自称为·“博”的奴隶制王朝,汉文史籍中称为“吐蕃”。吐蕃建政后,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有了很大的发展。进入9世纪后半期,吐蕃王室分裂,奴隶制社会解体,藏族地区出现长期分裂割据局面。元朝把藏族地区分裂的局面统一在中央王朝的统治之下,中央设宣政院,并在藏族各聚居区分设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理藏区事务。这是中央在西藏设官建制的开始。明朝承袭元朝土司制度进行管理。清朝统一中国后,在中央设置理藩院,并任命驻藏大臣,会同地方办理西藏事务。
藏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藏语属汉藏语系藏缅语族藏语支,分为卫藏,康、安多三种主要方言;藏文系参照梵文某些手体于公元7世纪前创制,为自左至右横写的拼音文字。
藏族以牧业为主,兼营农业。藏系绵羊、山羊和牦牛、犏牛是青藏高原特产。农业以种植生长期短、耐寒抗旱的青稞为主,也种植小麦等农作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