壮族主要分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及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少数散居于广东、湖南、贵州、四川等省。人口1617.88万人(2000年),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
壮族自称因地而异,有“布爽”、“布壮”、“布侬”、“布曼”等20余种,解放后,统称“僮族”。1965年,根据周恩来总理的倡议,经国务院批准,改称“壮族”。
壮族是由中国古代越人的一支发展而来的。它与周秦时期的西瓯、骆越,汉唐时的僚、俚、乌浒,宋以后的僮人、良人、土人等有着密切的渊源关系。至唐宋,又被称为“俚僚”,或“蛮僚”。唐宋时期,设置各羁縻州县,统治壮区。到元、明、清代的中央王朝在壮族地区建立土官制度,给土官以各种特权,将政治与经济的统治结合起来,加强对壮族地区的统治,使壮族地区长期处于封建领主制的社会。清代实行“改土归流”,推动了壮族地区封建地主制的发展。
壮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族壮傣语支,分南北两大方言;文字系1965年创制的拉丁字母拼音文字。
1840年鸦片战争以后,绝大多数壮族地区社会的发展水平已与当时汉族的发展水平大体相同,即处于封建地主经济比较发达的阶段,并有一定程度的资本主义因素。帝国主义势力的侵入及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压迫,逐步使壮族地区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直到1949年底,壮族地区才得以彻底解放。
壮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植水稻、玉米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