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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局)是山东省政府主管全省民族、宗教事务的直属机构。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掌握全省民族、宗教情况和动态,协调处 理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事宜,努力维护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二)组织开展民族与宗教理论、政策等重要课题的调查研究;拟定我省有关民族、宗教事务管理的政策和法规、规 章;开展民族与宗教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三)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保护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的合法权利,保护宗教教 职人员履行正常的教务活动,保护信教群众正常的宗教活动。 (四)对有关宗教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贯彻实施进行管理和监督;引导、促进宗教在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范围内活 动,防止和制止不法分子利用宗教进行非法、违法活动。 (五)推动宗教界人士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巩固和发展同宗教界的爱国 统一战线,团结和动员广大信教群众为我省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 (六)联系宗教界人士,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办好宗教院校,搞好自身建设;办理宗教团体需由 政府协助或协调的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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